当前位置:首页->校园快讯->通知公告
邯山区南上宋中心校整治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明白纸
浏览次数:次 

  

  各位家长: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维护教育良好形象,邯山区教体局在全区范围内持续开展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活动,对在职教师参与有偿办班、有偿补课及参与社会培训机构补课等违反师德行为,将按照《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进行严肃惩处。请各位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自觉抵制以下情形:

  1.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的行为;

  2.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的行为;

  3.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的行为;

  4.在职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行为;

  5.在职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行为;

  6.在职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的行为;

  7.在职教师强迫学生参加在线教育、或为在线教育提供生源、或参加在线教育影响本职工作的行为;

  8.在职教师本人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办班培训的行为;

  9.在职教师为学生提供食宿、补课辅导并收取费用的行为。

  希望家长了解并支持治理工作,自觉抵制,严格监督。

  监督电话:

  (学校)15133037669

  电子邮箱:nxd1008@163.com

  

邯山区南上宋中心校

邯山区南上宋中心校整治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明白纸

发布时间:2021-07-01 04:16:53  浏览次数:

  

  各位家长: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维护教育良好形象,邯山区教体局在全区范围内持续开展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活动,对在职教师参与有偿办班、有偿补课及参与社会培训机构补课等违反师德行为,将按照《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进行严肃惩处。请各位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自觉抵制以下情形:

  1.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的行为;

  2.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的行为;

  3.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的行为;

  4.在职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行为;

  5.在职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行为;

  6.在职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的行为;

  7.在职教师强迫学生参加在线教育、或为在线教育提供生源、或参加在线教育影响本职工作的行为;

  8.在职教师本人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办班培训的行为;

  9.在职教师为学生提供食宿、补课辅导并收取费用的行为。

  希望家长了解并支持治理工作,自觉抵制,严格监督。

  监督电话:

  (学校)15133037669

  电子邮箱:nxd1008@163.com

  

邯山区南上宋中心校